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股东会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3.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股东以实物出资的提交资产评估报告,以货币出资的提交银行进帐单);
4.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国家授权部门或省政府的批准文件;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交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5.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者决定做出之日起90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三次以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证明;
6.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公司增加注册资金
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宽业务、提高公司的资信程度而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行为。
公司增资登记需要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
3、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及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协议作价的协议书;
5、公司增加新股东的,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6、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三、减少注册资金
公司减资是指公司资本过剩或亏损严重,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
公司减资登记需要的材料:
1.资者申请书;
2.业董事会决议;
3.股东各方关于减资的协议;
4.股东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合同、章程修改协议或章程修改决定;
5.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的审计报告;
6.国税、地税部门出据的正常纳税情况证明;(原件)
7.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8.省级以上报纸减资公告;
9.通知债权人回执;
10.验资报告复印件;
11.上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
12.营业执照复印件、批准证书原件;
13.原企业合同章程及批复;
14.审批机关需要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