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办理细则一览
税务登记规范
税务登记规范是指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税务登记业务的服务规范。
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须按时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主动获取工商、质监等部门登记信息,对应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理的纳税人应及时纳入登记管理。税务机关应及时对纳税人登记信息进行维护更新,确保登记信息真实、准确。
办理企业税务登记证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办税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5.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复印件。
6.财务人员会计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7.企业财务制度原件,自己要留备份。
8.所有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开业登记的时间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主动依法向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登记。
2、按照规定不需要领取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自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三十日内,主动依法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